近年来,随着跨国人员流动的日益频繁,日本移民服务机构与申请人之间建立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需求显著增加。以下合同范本基于日本《民法》《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及《特定商交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旨在为双方提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合同当事人】
甲方(委托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株式会社__________
本店所在地:〒______________
代表取缔役:________________
登録番号:行政書士登録第_____号(如涉及)
【服务内容】
第一条乙方应根据日本现行移民政策,为甲方提供以下类别服务(勾选适用项):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代理
□永住许可申请咨询
□归化申请材料制作
□在留资格变更手续代办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期限】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因行政机关审查周期导致的超期情形,双方应书面签署补充协议。
【费用支付】
第三条甲方应支付服务费______日元(含消费税),分__期于下列时点支付:
1.合同签订时支付30%作为预付款
2.申请材料正式递交时支付50%
3.行政决定书交付时支付尾款20%
【双方义务】
第四条特别约定事项:
1.甲方须如实提供户籍、纳税证明等37类法定文件(详见附件清单)
2.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作出100%获签承诺
3.涉及行政书士业务范围的工作须由持证人员执行
【合同解除】
第五条出现以下情形时允许单方解除:
1.甲方提供虚假材料经行政机关查实
2.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启动申请程序
3.因日本移民政策重大调整导致服务目的无法实现
【个人信息处理】
第六条乙方对甲方个人信息的管理须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采用AES-256加密技术存储数据,除向入国管理局提交的必要信息外,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特别免责条款】
第七条因以下不可归责事由导致服务中断,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入国管理局系统故障导致申请延迟
2.战争、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
3.甲方未按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争议解决】
第八条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优先通过東京簡易裁判所進行調解。调解不成的,向乙方主营业场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1.本合同日语版本与翻译文本存在歧义时,以日语文本为准
2.附件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电子签名与纸质签名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株式会社______
签署日期:令和_年_月_日
(注:本范本需根据具体业务类型调整,建议在使用前由司法書士或行政書士进行合规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