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移民体系中,"移民监"是一个被广泛讨论的概念,特指永久居民(PermanentResident)为维持身份需要满足的居住时间要求。根据加拿大《移民与难民保护法》(IRPA),永久居民每五年必须累计在加拿大境内居住至少730天(约两年)。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移民与加拿大的联系,但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使得部分人即使在境外居住,仍可能被视作符合要求。
,核心居住义务的计算基于"滚动五年周期"。例如,若某人在2024年1月1日成为永久居民,则需在2029年1月1日前的五年内住满730天。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周期并非固定的五年区间,而是以任意时间点为节点向前追溯五年,这对频繁出入境或身份即将到期者尤为重要。
其次,加拿大法律允许三种例外情况下的境外居住时间被计入居住要求:
1.陪伴加拿大公民配偶或子女:若申请人的配偶或父母是加拿大公民,并陪同其在海外居住,境外时间可视为在加居住。
2.受雇于加拿大企业或政府机构:被加拿大公司(需满足股权或业务标准)全职派驻海外工作,或为联邦/省政府执行公务,境外工作时间可累计。
3.陪伴持永居身份的配偶或父母:若配偶或父母受雇于上述加拿大企业或政府机构,申请人的陪同时间同样有效。
未满足居住义务可能导致永居身份被撤销。移民局通常在永居卡(PRCard)到期续签或入境时核查居住时间,若发现不达标,会启动程序要求提供居住证明。此时,申请人可通过人道主义与同情理由(H&C)申诉,例如证明与加拿大的紧密联系(如子女在加接受教育、长期纳税)或因战争、疾病等不可抗力无法返回。不过此类申诉成功率较低,建议优先通过合规居住维护身份。
对于有意入籍者,居住要求更为严格:需在申请前的五年内实际住满1095天(约三年),且公民身份不受后续境外居住影响。因此,移民监的居住策略需根据个人长期规划灵活调整,平衡家庭、职业与身份维持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