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东京地方法院走廊里,皮鞋与大理石地面的清脆撞击声由远及近,中国籍律师王桑握紧手中的案卷材料,西装内衬早已被冷汗浸透。这是他代理的首个东京地方法院民事案件,当事人是经营中华料理店十五年的福建同胞,此刻正用混杂着期待与忐忑的目光注视着他。这种目光王桑并不陌生,七年前他在上海静安法院独立承接第一个案件时,那位被拖欠货款的嘉兴商人也是这样看着他。不同的是,现在他要全程使用带着关西腔调的日语,在遵循《民事訴訟法》的繁复程序中,对抗对方聘请的日本资深辩护士。
这种身份转换的挑战,始于三年前他偶然接触的日本「外国法事务律师」制度。不同于欧美国家简单的执业资格转换,日本法务省设置的「外国法事务辩护士」资格宛如精密的和服束带——既要通过资格审查、实务考试、职业道德评价三层过滤,更要面对日本律师联合会近乎苛刻的个案听证。王桑的法学院同窗在纽约考取州律师资格仅用了六个月,而他为此却准备了整整三年,甚至专门赴京都进行了为期半年的「書道修業」,只为准确理解裁判文书中的变体汉字。
在东京霞关的司法研修所备考期间,王桑发现日本律师界存在着独特的「加拉帕戈斯现象」:一方面推崇国际化人才引进,另一方面又坚守着近乎顽固的行业传统。某次模拟法庭上,当他引用中国《民法典》第584条论证损害赔偿范围时,主考教官特意暂停计时器,要求他先用宣纸毛笔誊写「損害賠償」四个正楷汉字。这种看似形式主义的考核,实则是日本司法体系对法律移植过程中「文化转译」能力的隐蔽测试——能否在东京家庭裁判所的调解室里,用对方当事人听得懂的「法律俳句」阐释复杂的跨国继承纠纷。